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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坡上的冤魂

时间:2015-06-16   作者:黄 波(湖北)  【转载】   来自于:济南时报    阅读

  黄 波(湖北)

  从懵懂少年开始,《水浒》也读过不知多少遍了,早就有心以《水浒》人物为题写一组文字,借纸上英雄,浇胸中块垒。今夏,央视重播《水浒》电视剧,高亢的英雄主义式的曲调再次响彻荧屏,引得无数青少年如痴如醉,不觉又有了写作的冲动。

  且说武松为兄报仇,投案自首,发配孟州,路过张青、孙二娘夫妇的黑店时,演出了一场不打不相识的英雄会。

  这样的英雄会是《水浒》中多有的。往往是一言不和拨刀相向,斗到最后才知误会,大水冲了龙王庙,“兄弟,咱俩一伙的”,照例在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快意中唱响笑傲江湖曲。这样的场面作者写来舒畅,读者读来也觉侠气满纸,痛快淋漓。后来《水浒》被拍成电视剧,每当这样的情节出现,编导也常常会煞费苦心地为剧情配上气势豪迈的音乐,观众则会于迷醉中为英雄们鼓掌欢呼,庆幸英雄识英雄。

  当此之际,可曾有人想起十字坡上的冤魂?“冤魂”二字绝非危言耸听,书中张青一席话说得明白:“只等客商过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想来这些客商多半还是以本分生意人居多吧,却糊里糊涂地断送了生命,你说冤是不冤?幼时读书,读至此处好生奇怪,想那武二郎向来是作者安排的除暴安良的血性男儿之典范,当他确认了黑店杀人越货的事实后,怎么却不闻不问毫不怜惜,相反还与张青推杯换盏称兄道弟呢?后来经事多了,渐渐悟出来了,这是一种奇特的英雄观在起作用,在像武松、张青这样的人眼里,不安分者敢下辣手方可称英雄,一个人循规蹈矩老老实实,就是天生的庸夫愚妇,就是群氓之一,如果幸乎不幸乎被英雄踩踏了,简直就是活该。

  我一直想不明白的还有一个问题:《水浒》流传数百年,读者如恒河流沙,为什么至今绝大多数读者还是为这一段英雄会而欢欣鼓舞?为什么至今不见有人提醒我们注意英雄会背后的冤魂?这是一种怎样的阅读心理和集体潜意识?究其实,在绵延数百年的读者群中,多半还是武松们看不上眼的庸夫愚妇,他们难道不知,为这出英雄会助兴增色的冤魂正是自己的同类?

  英雄会的尾声,张青引武松到人肉作坊里参观,“见壁上绷着几张人皮,梁上吊着五七条人腿”,明末清初人金圣叹批点到这一段时,分别在这两句话后面批了个“妙”字,现在我们自然无法起金先生于地下,向他请教这两句毛骨悚然的话究竟妙在何处了,但我有一个基本的判断,这就是:如果我们现在仍然为这段英雄会的故事简单地大鼓其掌,老实说,那几乎可以证明我们的思想和观念还停留在金圣叹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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