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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一蔬维系万家柴米油盐关乎生计

时间:2015-06-17   作者:陈颖婷 冯曦慧  【转载】   来自于:法治报    阅读

坚决斩断威胁食品安全“黑手”

 

  法治报记者 陈颖婷 法治报通讯员 冯曦慧
    
  一食一蔬,维系万家; 柴米油盐,关乎生计。食品安全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从“瘦肉精”到“染色馒头”,再到“毒豆芽”、“地沟油”……近年来,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呈上升态势,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长宁区检察院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行政执法部门密切配合,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取得了一定成效。近日,长宁区检察院主任检察官朱琳琳介绍了该院近期办理的几起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

  本期专家:朱林琳,长宁区检察院公诉科主诉检察官,主要办理金融类、知识产权类及其它各类经济案件。

  【案例1】
  淘宝皇冠店出售假“安利”

  如今,网上购物已成为一种新的消费时尚,其价格优势对消费者有着难以抗拒的诱惑力。市场价510元的蛋白粉,在淘宝皇冠店的售价才160元!可是天上真的会掉馅饼吗?被告人张斌(化名)因在网上销售假冒安利公司保健品被长宁区检察院依法起诉,法院最终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张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
  不到40岁的张斌曾是令人艳羡的名牌大学学生,毕业后顺利进入银行工作。然而,体面的职业和不菲的收入并没有让他感到满足。张斌迅速厌倦了朝九晚五的银行工作,野心满满的他开始了自己的创业之路。
  据张斌称,他原本从事海外安利产品的销售业务,但不久他就发现,国内安利产品更有销路,而且收益更可观。同时,他将目光投向了蓬勃发展的网购行业。张斌开了自己的淘宝店,并在网络上进货。很快他就找到了自认为“合适”的商家,向其购买安利产品,然后加价再次销售。对于这些明显低于正常进价的安利产品,张斌知假卖假,也从不让供货方开具发票。他店中出售的安利产品价格为正宗安利产品市场价格的1/3至1/4左右,吸引了大批消费者。至案发时,张斌所开的淘宝店等级已达到“皇冠”级别,非法销售金额总计606万余元。
  法网恢恢,张斌的发财美梦最终破灭。2011年11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经过调查,发现张斌开设的淘宝网店销售了大量假冒安利公司“纽崔莱”品牌的蛋白粉等商品。公安机关在其办公场所当场查获假冒“纽崔莱”注册商标的蛋白粉53罐(400克/罐)、96罐(770克/罐)和126瓶维生素C片等物品。法院判决确认了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张斌的行为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专家点评:
  网购市场中商品良莠不齐,鱼龙混杂。部分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过于信赖网店信誉度、人气和销量等,贪图假冒伪劣产品价格低廉,对其质量隐患和法律后果怀侥幸心理。检察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在网购中要加强防范意识,以免受骗上当。老话说,“一分价钱一分货”,在遇到异常低价的商品时要尤其谨慎,莫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案例2】
  收购过期牛奶制成酸奶

  文艺小资的咖啡馆、进口奶源的甜品,并不代表高品质放心吃。2014年年中,长宁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大量使用过期进口牛奶加工、制造酸奶制品的案件,涉案店铺是位于我市西区的一家人气咖啡馆,该店经营人王某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4万元。
  “新鲜的手工制作酸奶,直接送达家门。不含任何防腐剂和添加剂。我们的法式口味酸奶可以搭配您的任何一餐。”这是案发前,该咖啡馆挂在一个外文餐厅网站上的简介。在宣传上,该店一直强调“奶源、菌种都是进口的,酸奶是现酿的”。据了解,该咖啡馆在2012年还参加过在雁荡路举办的法国文化周。
  可以看出,这家咖啡馆为自己塑造了法国范、高质量、重安全的形象。而实际上,他们出售的酸奶制品并不如自称的那么“新鲜”。陆续有网友点评说,外卖送来的酸奶很快变质,“闻起来有股很明显的异味”; 还有顾客反映,在那里消费之后会有腹痛腹泻的情况。
  食药监部门在随后的例行检查中发现,原来经营人王某为了节约成本,竟指使店内工作人员廉价收购过期的进口牛奶,经发酵、加工后重新灌装。过期牛奶摇身一变就成了牛奶布丁等酸奶类制品,以12元至35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顾客食用。如此一来,王某便从中赚取到更多的利润。经调查,王某专收过期牛奶且交易量非常大,单次进货可达1500盒以上。仅三个月不到的时间,该店就已销售万余份劣质酸奶,获利27万余元。
  对此,消费者表示,很多饮料、甜品中加入了多种调味料,所以就算原料不新鲜也难以品尝出异味。尤其是在夏季,食用这些饮料、甜品后,不时会拉肚子,但究竟是因为食品材料不新鲜,还是自己肠胃不适应,很难说得清。

  专家点评:
  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对消费的食品产生疑虑,购物小票或是收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以及所购食品样本的检测结果在维权时可以给提供非常有力的证据支撑。
  《食品安全法》 及 《上海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办法》 明确规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料。民以食为天,食以质为本。本是人人皆知的常理,也是做人经商的基本底线。但一些利欲熏心的商家却弃之如敝履,将公共安全与他人安危抛之脑后,对老百姓的身体健康造成重大威胁。靠牺牲质量为代价攫取利益,大肆生产伪劣产品牟取暴利的行为,无异于杀鸡取卵。

  【案例3】
  名川菜馆秘方竟是“老油”

  川菜以家常菜为主,口味清鲜醇浓并重,以善用麻辣调味著称,讲究麻、辣、香。但令食客们没有想到的是,这浓油赤酱的香味背后,美食秘方有可能是偷偷回收的泔脚油。近期,本市某知名连锁川菜馆被发现回收餐桌油并再次烹饪、出售给顾客食用。长宁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其行政主厨刘某依法提起公诉。
  涉案川菜馆在本市的第一家门店开张后大受欢迎,人气颇高,开设新分店的计划也就提上了日程。刘某原在重庆工作,该店聘请他担任新店的主厨,并由他牵头组建一支新的厨师队伍。不久后,刘某与其他几位新厨师一起来到上海,向当时的老店厨师长学习烹饪技巧。据刘某称,毛血旺、沸腾蛙,烤鱼这些川菜特色菜他们本来就会做,但为了做到新店与老店保持口味一致,就要严格按照老店的配方来烹饪。配方上就写明了菜品底料中要加上“老油”。
  所谓的“老油”是什么呢?这个称呼只是废油回收的一块遮羞布而已。川菜中水煮类、烤鱼、火锅等菜肴制作时需要使用大量红油,而红油的熬制又需要大量新鲜食用油。为节约成本,刘某所在川菜馆就想到回收泔脚油自行熬制“食用红油”,以此达到少用食用油、降低生产成本的目的。
  洗碗工把客人吃剩下的菜倒进不锈钢桶内,滤掉食物残渣。厨师将桶内剩下的含有油的汤水捞出来,放入锅里翻炒,期间放入切好的姜、葱、蒜,熬制7到8分钟后,“老油”就制作完成了。刘某“继承”了这一所谓的秘方,在他升为总厨后,还把配方写了出来供新厨师学习。在刘某的授意下,该川菜馆的所有分店都使用“老油”烧制重油菜肴。
  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例行检查中,该川菜馆回收泔脚油的行为暴露,厨师等多名工作人员被查获。不久后,刘某也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

  专家点评:
  对于有些厨师提出的“泔脚油熬制红油是川菜的传统配方”等说法,检察官强调,“泔脚油”来自餐厨垃圾,极不卫生,各种有害成分严重超标,对身体健康有着不可估量的破坏力。食用泔脚油再加工的食品后,人体有可能会出现消化不良、腹痛腹泻的反应。如果长期食用,会破坏人体白血球和消化道黏膜,甚至致癌,对人体的损害显而易见。
  2013年5月4日,最高法、最高检出台 《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 《解释》 规定,废弃食用油脂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如果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使用,直接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对于食品安全问题,司法机关将保持“监管全、标准严、处罚重”的打击力度,让老百姓都能“吃上放心饭”。

  【检察官建议】
  依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
  保卫公民舌尖上的安全

  为更好地预防和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犯罪,朱琳琳检察官建议,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打击合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反馈机制、罪案会商研讨制度。相关单位在依法查办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能管辖范围的案件线索,应当及时向有管辖权的部门移送,并做好协助调查取证工作。对于是否构成犯罪有争议或者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有分歧的,办案单位可以邀请司法机关就案件追诉标准、强制措施、证据的固定和保全及专业技术知识等问题进行专案会商,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有效提高办理此类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
  同时,强化行业监管,形成执法合力。她建议村委会、居委会等地方基层组织和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与食品卫生监管部门、公安机关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协作,利用多方合力加大对农副食品收购、流通、化学原料供应市场等多方面的日常监管,弥补专业队伍因有限人力资源和行政成本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不足。
  卫生、工商、质监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应把农村作为食品安全卫生宣传教育的重点地区,开展面向公众、针对农副产品加工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同时,应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引导群众自觉主动地监督“家门口”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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