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昆被传在美卷入集体诉讼案 本人回应:有人炒作
姜昆此前声明
今天10月19日,是著名相声演员姜昆的65岁生日。可姜昆的生日却被弄得很不快乐。10月19日早上,有媒体报道,姜昆在美国被卷入了一场集体诉讼案中,并成为了被告。华西都市报记者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上了正在深圳作《说相声》专场演出的姜昆:“姜昆老师,今天有媒体报道你被卷入美国传销案当被告,是怎么回事?”姜昆愤怒地说:“那个消息,是假的!假的!我没有卷入什么传销案,我也不知道这件事情。把我当被告没有道理。明白人一看,就是有人在炒作。”据华西都市报记者了解,有关姜昆卷入美国传销案,其实已传了好几天了。姜昆今天在自己的微信中,对此事再次公开作了与自己无关的说明。
尽管姜昆曾经声明与相关企业无关,但今早有媒体报道:姜昆在美国的律师也提出,如果没有实证,姜昆会以诽谤、不实指控等罪名向对方律师提出控诉,但是原告律师刘龙珠已经决心将官司打到底,并向姜昆的律师提出在10月22日当面对质的挑战。
有关媒体报道称,实际上,这是一场与“诈骗”有关的案子。刘龙珠所代表的华裔们针对的是一家名叫富豪集团的企业。9月29日,这家位于洛杉矶的华人公司遭到了查封。该公司被指利用一种名为“珍宝币”的虚拟货币以传销方式来欺骗投资者,而姜昆的照片成为他们宣传“珍宝币”的材料。在中国内地,目前仍然有人在兜售“珍宝币”,只不过兜售者没有向大陆购买者提到姜昆。
有关媒体报道还声称: 现在中国著名相声演员姜昆和中美政治协商促进会发起者之一、美国AFG投资集团董事长、美国富豪集团总裁陈力一起吃饭的合影被流传了出来,同时网上流传的还有用毛笔写的“姜昆声明”:“我本人姜昆与美国usfiaInc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该公司目前在日本进行的以我的形象和名义筹办的各类集资活动,全是骗局,是非法的。希望善良的朋友不要上当。”声明落款是“2014.7.15 北京”。落款时间与他和陈力吃饭的时间相距5个月。
根据2014年7月3日《中文导报》发出的报道,2014年7月份USFIA公司在日本进行集资时,也曾打着姜昆的名义。彼时,USFIA的中文名字还是“美洲矿业”。姜昆知道后发去了声明,表示自己与当时在日本的这场集资活动没有任何关系,后在7月15日又写下了毛笔版的“声明”。
但是即便如此,美国的刘龙珠律师依然把姜昆作为集体诉讼的被告。刘龙珠在接受采访时表达了他的观点:首先,姜昆写的是与“usfiaInc 公司”没有关系,但“USFIA”与“中美政协”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人个体,因此并不说明他和“中美政治协商促进会”无关。其次,姜昆写的是在“日本的活动是骗局”,没有说明他是否参与在美国举办的活动。
10月9日,姜昆委托洛杉矶律师赵联发函给原告律师刘龙珠,声称刘龙珠公开发表的材料不实,严重损害了姜昆个人的名誉,并要求控方澄清。律师函指出,姜昆从未同意成为“中美政治协商促进会”的成员,他也从未参与任何跟该会或美国富豪集团的活动。赵联要求刘龙珠停止对姜昆的指控,并称如果拿不出把姜昆列为被告的实证,姜昆会以诽谤、滥讼和不实指控等罪名提出控诉。19日日上午,姜昆在电话里最后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美国出现那样的事情,与他没有任何关系。他不懂什么传销,更没参与什么传销,他是被冤枉的!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 杜恩湖
附:姜昆的特别说明
19日上午11点,姜昆的学生,著名相声演员邓小林,把姜昆的特别说明,传给了华西都市报!
尊敬华人朋友们,最近有一个以UCCA美国投资公司名誉,由日本人主办的投资说明会,投资10万、20万、50万、100万、300万日元不等,60天后将获得4倍的返金,很多华人朋友已不同程度受骗。现严正声明对美国。日本国内投资集金活动一无所知,并严正声明投资说明会主办人是非法盗用我名义搞活动。委托代理人从速从快通知在日华人朋友不可轻信。特此广而告之。
本人对所谓中美政协此事一无所知,也从来没有参与过任何相关的活动。任何非法使用我个人信息,以及使用我本人资料所进行的任何金融诈骗行为,本人将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现在东京有,打着我的名字,还有腾讯老板的名字等四人成立的公司名义,在日本公开搞讲座让大家投资,纯属造谣。任何非法使用我个人信息,以及使用我本人资料所进行的任何金融诈骗行为,本人将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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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认为金稻蒸脸器在公司官网、淘宝、阿里巴巴等网站进行商品宣传时,擅自使用自己的肖像,并冠以“范爷大爱”、“范冰冰最爱蒸脸神器”等广告语,范冰冰将珠海金稻电器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索赔1000万元。 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范冰冰索赔1000万元
范冰冰起诉称,2014年11月,其发现珠海金稻电器公司在未取得其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公司官网上使用其肖像作为吸引消费者进行商业宣传的手段。同时,该公司还在阿里巴巴、淘宝等网店的金稻蒸脸器产品销售页面中使用其多幅肖像,并冠以“范爷大爱”、“范冰冰最爱蒸脸神器”、“范冰冰推荐”、“范爷也在用”等广告语。
范冰冰认为,金稻电器公司为谋取商业利益,擅自使用其肖像,并冠以其名义进行商业宣传,严重侵害了其肖像权,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被告喊冤称同样受害
“公司先后聘请了与范冰冰同级别的著名影星张馨予和杨幂作为产品形象代言人,没有必要使用范冰冰的肖像进行宣传。”被告公司代理人否认侵权,称原告所公证的金稻官方网站实际是假冒公司的不法之徒冒用,并销售了假冒产品。
代理人说,近年来,市场上出现大量假冒公司商标的产品,打着公司的名义,在网络上如淘宝网、天猫网、阿里巴巴等网络大肆销售,有些甚至打着公司官方的名义,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不良影响,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为此,公司已向公安、工商部门报案,并查处了一大批假冒金稻公司的产品。
去年8月,公司发现有人打着金稻公司官方网站的名义注册了网站,并大量销售假冒产品。后经珠海市工商局了解,该网站是耐思尼克公司代他人注册的,但未能查到销售假货的犯罪嫌疑人,该网站后也被关停。“这些李鬼所为的罪行,不应该由李逵来承担,我方本身也是李鬼的受害者。”
原告称被告应承担所有责任
原告代理人表示,在庭前会议期间,被告坚持主张从未使用原告肖像进行宣传,并承诺如果其代理商有侵权行为,其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其他经销商使用原告肖像进行宣传行为,也应由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被告是该广告唯一的受益者,在变相享受侵权行为的利益,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被告则强调,原告提出的代理商大部分都到期,没有再续签合同。特别是有些经销商代理期限已经到期取消情况下,因对公司产生不满情绪,故意使用原告肖像,对公司进行打击报复。“经销商应当由其自己独立承担,与公司无关。 ”此外,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代理商使用原告肖像是被告公司受益,该说法是随意的猜测。
庭审最后,被告方不同意调解,此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