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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工作制度

服务类别:代办服务
服务城市: 北京
服务说明

    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服务指南

 

    一、代办范围

    1、政策、法律和科技信息咨询工作。主要包括各类惠农政策,工商、税务、土地、民政、计生、保险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业科技致富信息咨询等。

    2、相关证明和证照办理工作。主要办理户口迁移、组织关系、外出就业、养老保险、贫困人口和残疾人登记等工作。

    3、计划生育工作。主要办理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工作。

    4、民事纠纷调解工作。主要包括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土地纠纷及其他纠纷。

    5、人员登记工作。主要包括外来人口、流动党(团)员等登记工作。

    6、培训需求和各类信息发布等工作。主要包括各类技能培训需求、就业信息发布等工作。

    7、信访工作。正确引导农民诉求,帮助解决和帮助协调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困难。

    8、其他。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逐步完善代办服务项目。


    二、代办程序

    代办服务的操作程序由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组成。

    1、受理。

    凡群众需要办理有关事项,统一向代办中心提出办事申请,同时提供有关材料。代办中心对属于受理范围内的事项,均应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出具补交材料清单,待申请人补全材料后再重新受理。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申请办理。代办中心受理申请后,进行受理登记,填写《村民事务代办事项承办单》,并在《登记簿》进行登记。告知申请人的权利、义务,确定该事项的承办人。

    2、承办。

    承办人接到有关材料后,能直接办理的应即时办理;不能直接办理的,承办人负责全过程办理。承办人根据工作性质,将材料转给县、乡镇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按承诺时限办结;对不能办理的,要在承办单上写明原因并签字。

    3、回复。

    承办事项办结后,承办人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三、工作要求

    对于群众要求托办、转办的各类民生事项和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一般都需受理。涉及村内事项的当场办理;需两委会讨论决定,及时提交村主要领导;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办理的,及时送交上级有关部门,并予催办落实;对按政策规定无法办理的,耐心做好解决工作。所办理事项要限期办理完成,对于所有受理事项,无论解决与否都要建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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